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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2024-05-24 04:58:01策划方案打开翻译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篇

  防汛防台工作是关系幼儿园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一、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2.幼儿园应同意将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收留安置,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二、抢险准备

  园内平时由值班人员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与园领导及后勤部门联系,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上报。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明确专人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三、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对物资进行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对价值昂贵、性质重要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等要严格管理,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四、治安保卫和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治保会作用,有电线杆倒落、树木树枝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有止血药、绷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2、在有暴风雨的天气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都要有家长接送。

  3、学校根据天气预报,安排好放学时间,避免学生在放学路上遇暴雨造成危险。

  4、当洪水到来时,指挥员要镇静、沉着靠前指挥,要按照预定的路线、地点转移学生,要注意互相帮助。

  5、如果洪水来得太快,来不及转移,可利用准备好的木板、木桌、木椅等漂浮物,尽快指挥学生安全的转移到坚固的房顶、墙上或附近的大树上,等待救援。

  6、如果没有以上条件,应指挥学生迅速离开教室,并且每人准备一件漂浮物,借助漂浮物转移到安全地区。

  7、水灾发生之初在积极自救自护的同时,由联络人向上级组织汇报险情,并随时汇报抢险情况。

  防战时的人身攻击

  1、班主任有责任教育学生在家或在教室或其他什么地方,看见外面有坏人在打、炸、抢、枪战时不要好奇去外面玩,以免受到伤害,如果在校时间班主任要禁止学生到外面去。

  2、班主任对学生要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使学生懂得在学生上学或放学的路上,如果遇到坏人在打、炸、抢、枪战时应就近躲进房子里。

  3、各责任人要在战时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自救,同时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将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八、抗自然灾害应急反应

  学校接到上级抗自然灾害通知后,学校召开抗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立即启动预案,迅速部署抗灾工作。

  1、安排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各部门人员到位,做好抗自然灾害安全教育。

  3、如出现紧急情况,学校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请求支援。

  4、学校一旦发现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①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保持镇静,沉着应对,并立即向市、区教育局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②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③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④一旦发生灾情,除其他职能小组立即就位外,疏散引导组及人员救护组部分成员应立即到自己规定的岗位。岗位及职责如下:

  园长、园长助理——负责指挥园内学生有序排队进入操场,防止学生相互拥挤和踩踏;处理该区域发生的紧急事件。

  副园长——负责维护操场秩序,防止学生相互拥挤;处理该区域发生的紧急事件。

  园医----守侯在保健室(校办、小型会议室)对送来的受伤师生进行紧急救治。

  ⑤一旦发生自然灾害,除其他职能小组立即就位外,各班主任应迅速到自己的班级指挥学生有序排队进入操场,防止学生相互拥挤和踩踏,还应负责协调本楼层师生的下楼顺序、控制本楼的局面以及本楼层人员的安排。原则上下楼的顺序按照广播操下楼的顺序下楼。

  ⑥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师生一般逃到操场临时避难。

  5、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

  若发现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

  ①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②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④在城建局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关闭校内所有的玻璃门窗。

  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学校及时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向上级报告。

  6、警报解除,各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九、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市教育系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十、要求

  1、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抗自然灾害工作,要以对园内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加强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措施,保证通讯畅通。

  2、各防自然灾害信息要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防止信息误传、谣传,稳定社会情绪。

  3、大力向学生宣传抗自然灾害知识。

  4、加强对重点防自然灾害部位的检查监督。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篇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台风、防雷电、防水灾(暴雨、洪水)、防战时的人身攻击等气象灾害。

  三、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事件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自然灾害现场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

  总指挥:法人代表

  副总指挥: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安全主任

  成员:后勤主任、教研主任、园医、厨房班长、年级组长

  抢险行动组

  安全主任——负责发生自然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

  园长——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

  副园长——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

  园医——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莲塘医院;

  物品管理组

  园长助理——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后勤保障组

  后勤主任——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五、抗自然灾害重点地区

  综合楼、学校操场

  人员分工:

  法人代表——负责抗自然灾害全面工作,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安全主任——负责幼儿园内的一切设施安全。

  园长——负责对全园师生的自然灾害安全预防教育。

  园长助理——负责学校操场、树木、校内可移动物品的安全。

  后勤主任——负责抗台物资、生活用品的保障。

  副园长——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络,通报信息,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名单安排,自然灾害后的总结汇报工作。

  六、抗自然灾害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接到上级发布做好紧急抗自然灾害准备后,学校领导小组发布紧急抗自然灾害令,启动学校系统,布置抗自然灾害工作,学校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事前做好学校校舍门窗、水电的安全调查工作,学校树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灾害后的损失调查。

  七、预警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园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火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医务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5、加强安全检查。每年学校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气、电话线路等组织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3篇

  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按照国务院“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指示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人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和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在汛期前后,对乡内水利、防洪设施、重点地质监测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努力将人畜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4篇

  为切实做好我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乡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我乡地质灾害点分布

  我乡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有福村、三龙村、七百村、将军村、卸甲村等七处隐患点,灾害类型有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三类。

  二、相应措施

  (一)及时排查

  针对我乡地质灾害存在的问题和有关隐患,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隐患点进行排查、分析,建立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制度

  为确保我乡地质灾害汛期来临的安全,乡政府制订相应责任和措施。

  1、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长吴盛梨为行政首长,负责全乡地质灾害的统一指挥、决策和调度。

  2、地质灾害汛期安全巡查制度。代海涛为巡查总负责人。

  3、值班制度。乡村两级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有值班记录,并制定值班人员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乡政府专设值班电话:。

  4、汇报制度。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领导和行政首长汇报,同时也要向上一级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5、组织群众转移和抢险制度。一旦险情发生,由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到灾区村,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场地,组织抢险队伍到位,各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三)建立组织

  1、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吴盛梨,手机:

  副指挥:陈善千,手机:

  成员:陈善千,夏赞文,夏绪朋,周玉珍,朱晓斌,龚良文,夏安然,代海涛,夏安儒,陈五川,夏图诗,刘飞强,李剑,刘东伟,程宗荣,夏韶山

  抢险指挥办公室设在乡国土所,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情况,贯彻上级指示和部署,协调救灾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办公室主任:代海涛

  成员:饶林(信息联络员)

  2、抢险队

  队长:陈善千

  成员:夏安然,刘晓松,李磊,王众

  主要职责:把好重要险口,组织进行抢险。

  3、技术指导组

  组长:陈科晖

  副组长:谌琳

  成员:朱逢春,刘东伟,蒋胜华

  主要职责: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临时抢险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措施,并指导抢险。

  4、物资器材组

  组长:代海涛

  成员:郭建兵,贺仁中,陈王川

  主要职责:抢险物资供给,车辆调度。

  5、群众转移组

  组长:夏绪朋

  成员:朱晓斌,夏选赞文,夏图诗

  主要职责:组织灾区群众有计划转移到指定的至高点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玉珍

  成员:王本华,周建伟,夏扬荐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保障通讯畅通,做好宣传、医疗和生活服务工作,保证抢险照明、临时用地工作。

  7、现场保卫组

  组长:龚良文

  副组长:刘晓松

  成员:李志华,夏飞,胡天然

  主要职责:维护抢险现场秩序,保障抢险通道畅通,疏散现场围观人员。

  8、灾后处理组

  组长:夏绪朋

  副组长:郭建斌

  成员:张先潮,贺晓东,黄辉

  主要职责:调查摸清确切受灾情况,组织灾民开展卫生防疫,重建家园,生产自救。

  9、抢险备勤组

  组长:陈善千

  副组长:陈铁山

  成员:刘飞强,程宗荣,周方清

  主要职责:作为抢险队的'第二梯队随时准备接应,做好抢险工作。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5篇

  芜湖市地处安徽省东南部,属丘陵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特殊的地貌和多年矿产开采,使我市部分地区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针对这一情况,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我市编制了全市范围内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复杂,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目前,我市已调查发现的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有的隐患点较为严重。而且我市每年汛期降水集中,单位时段降水强度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较以往有所增高。为此,我市各级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多年来一直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群防群测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我市共编制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件,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件,各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8件,确保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要做法

  1、建立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我市于XX年发布了《芜湖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所辖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结合本县情况,编制县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市8个重点地质灾害点都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印发施行。基本形成市、县、镇(办事处)三级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2、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设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三县四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相应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局应急办与各县(区)局(分局)应急办联系逐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衔接更加协调,初步形成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建立各县区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点监测、预防和预警体系,明确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和负责人,建立群防群测网络,负责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地收集整理与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数据和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监测结果。

  市国土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地质灾害检查和巡查工作,监督“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的发放,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害等级。

  4、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地质灾害等级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各部门从核实险情、应急调查、抢险救灾、医疗救助和治安、通讯以及应急信息速报等各方面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三、存在问题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的要求,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完备,已发布的各类应急预案需修正完善;二是监测预警能力和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专业应急监测网络,预警体系,信息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困难,专业应急队伍数量不足,应急处置技能尚待提高;三是应急演练未做到经常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级和各地质灾害点预案,形成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2、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市、县(区)、镇(街道)三级互联互通,形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统一指挥的协调体系。

  3、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知识教育,对各个隐患点的监测人和负责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增加公众的地质灾害的防治意识和自救能力。

  4、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援演习,根据我市各隐患点的应急预案,适时地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6篇

  为了确保幼儿园能够及时、有序、高效的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园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以上各种安全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健人员、各班班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用心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应急灯能正常使用;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务必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务必持续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持续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资料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状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务必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状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4、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5、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构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状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6、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持续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8、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9、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10、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7篇

  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确保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的预防和处理能力,避免或尽可能地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草府发【20xx】28号文件,关于《草海镇20xx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自然灾害危险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地质灾害内容

  1、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认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种。

  ①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避险行动。

  ②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广大的行为。

  3、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类型。

  ①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

  ②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1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以下的

  ③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

  ④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应急处理程序:

  1、通过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活动演练,努力提高师生的防灾避灾意识。

  2、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使每位教师职工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充分认识各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3、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每学期,地质灾害应急领导都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校的教学楼、围墙、及学校周边地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在每年汛前、汛中,地质灾害应急领导要对校区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做好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工作,采取防范措施。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8篇

  为了加强我乡20xx年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连群连片的乡村防御系统,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检测和治理工作,把重点活动区、重要隐患区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个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安定和谐的新农村。

  二、防治措施

  我乡处在林区,因为植被损坏严重,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去年的“5.19” 冰雹事件和“5.25”暴雨事件都与植被破坏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林区的保护和植树造林显得尤为重要。我乡地处山区,山高沟深,自然条件恶劣,村民居住区域分散,加上交通建设滞后,遇上大灾就会增加救援难度。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我乡及时的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并组织村民学习预防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为灾后自救积累了许多有效的方法和经验。我乡根据应急的需要,在相关地质灾害频繁区都安装了预警系统,并在各村组建了党员先锋队和原有的巡防联队组成联防机制,形成了“一户受灾,全村响应,一村受灾,全乡响应”的救援体系。

  针对去年的灾害形势,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及时得到救援、汇总、上报。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全乡7个村进行了巡查检查督查,并负责人员的调动和物资的支配。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坚持三条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二是坚持“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原则;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

  (二)落实四项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我乡的汛期时间较长(每年5月1日至9月31日),地质灾害频发。乡直部门和各村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值班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与乡政府的联系,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

  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险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巡防联队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和采取转移避让群众等应急措施。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尽快向乡政府报告并组织避险;灾情一旦发生,乡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领导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

  组 长:何韩成(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权剑南(政府乡长)

  孙林成(乡人大主席)

  成 员:王缠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新有(政府副乡长)

  李金宝(政府副乡长)

  赵贵义(乡武装部长)

  杨永清(综治办副主任)

  何卫东(司法所长)

  赏建鹏(派出所所长)

  牛小林(林场场长)

  许正礼(学区校长)

  王建明(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人民政府,权剑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严秉国负责具体办公。

  (四)各行政村一把手是本村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行政村干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汛期地质防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乡工作的关键,为了深刻汲取“5.25”阴山沟洪灾事故的教训,落实汛期防灾、减灾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减少损失。

  一是做好工作部署,重点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损失。

  二是突出群测群防,对隐患点实施简易监测,发挥群测群防的突出作用。三

  是保持信息畅通。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完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保证险情和灾情信息在第一时间送达。

  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早安排、早布署、早行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并通报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9篇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实用范围

  1、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实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区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床裂缝、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分工

  1、为做好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彭明怀;

  副指挥长:漆顺刚、晏光沮、许云龙、李常木、周祥元、贾伟;成员:瞿光金、龚森隆、谢自游、陈明、娄伦宽、黄怀安、郑永春、关广文、张维刚、王洪德、孙伏亚、刘国平、谢凇、余昌鑫、刘援振、秦兴华、李

  彬、刘照龙、张建强、顾惠平、刘天海、庄益民。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王洪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根据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需要,成立10个专业组:

  ⑴、宣传动员组

  组长:刘照龙

  成员:宣教科有关人、抢险救灾技术组组长:漆顺刚副组长:瞿光金

  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具体险情的地质灾害特征、性质,预测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并按速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⑶、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⑸、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⑹、维稳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⑺、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⑻、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

  ⑼、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害区域正常供电。

  ⑽、安置和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⑾、重建组:负责受灾区域内受损工业设施、职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证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⑿、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负责对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向上级安全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联系,并参与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⒀、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期间的交通、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

  三、地质灾害等级划分、速报和预警信号

  1、地质灾害等级划分⑴、特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⑵、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⑶、中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上50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⑷、小型a)下的;

  b)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地质灾害速报

  ⑴、速报原则: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区(科、车间)为基础、连续完整。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

  ⑵、速报规定:

  i.发生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半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1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2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2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3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b)

  i.隐患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3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5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5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8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3、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⑴、预警信号:

  a)特大、大型地质灾害及特大、大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音响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三分钟)。共鸣三个周期,每个周期间停三分钟。

  b)中、小型地质灾害及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矿山救护警报器:呜!呜!呜!……短声连续密鸣。

  ⑵、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a)各采区风井发生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时,人各采区风井进场公路→金河公司厂区公路→小河边至锅厂员财产转移路线为:乡村公路→水纳公路→109至老鹰山矿矿区公路→老鹰山煤矿。

  b)大井工业广场发生地表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时,人员财产吊水崖小河发生河床裂缝、河水下泄地质灾害时,按《老鹰转移路线为:工业广场→大食堂→办公楼。山煤矿防、避东二采水灾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

  四、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1、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接报后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应于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矿调度室指挥抢险救灾,各专业组应于预案启动后半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抢险救灾技术组对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要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指挥部统一指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2、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时,矿立即组织抢险救灾技术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隐患级别。现场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由指挥部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应急准备

  1、应急队伍准备:主要由老鹰山矿区救护队队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人员组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请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支援救灾。

  2、救援物资由物资供应公司老鹰山供应站、器材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组织筹集,器材科负责抢险期间的物资运送。

  六、应急行动

  1、转移受威胁人员: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出现紧急状态时,矿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确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受灾区域人民及时转移。

  2、实施救援:发生中型以上灾害时,抢险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抢救被埋人员,排除险情,并搜寻失踪人员,努力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3、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启动后,速请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组织医疗队伍,迅速赶赴灾害现场抢救、医治伤员。

  4、治安:保卫科负责做好灾害现场和相关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警力不足时,可报请老鹰山警署协警。

  5、后勤保障:后勤部、党政办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并解决好转移灾民的基本生活。

  6、通讯、供电保障:机电一区负责组织修复通讯和供电设施及电力调度,保证灾害区域供电正常和通讯畅通。

  七、事后处理

  1、已动用的灾害应急物资,器材科应及时补足。

  2、救灾完毕立即制定恢复生产,保障职工生活的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预防措施。

  4、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0篇

  为扎实做好我校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高度重视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提前预警,及早部署,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学院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纪委书记、校长助理

  成员: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

  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日常管理由分管安全分管校领导牵头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主任保卫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日常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长负责防汛和防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全面工作,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具体负责防洪救助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救灾抢险组、安全防疫组、后勤保障组、稳定安抚组、宣传工作组六个具体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全体人员、人事处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监督制定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学院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负责洪涝灾害救助的灾情报告受理、处置、传递和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

  (3)负责收集、传递综合情报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洪涝灾害救助各方面工作进展等情况。

  (4)负责落实灾害救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救灾抢险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所有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受灾现场,统筹协调现场各项救灾抢险工作。

  (3)随时掌握、传递最新灾情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救灾抢险信息。

  3.安全防疫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医务室所有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灾后防疫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联系疾控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灾后疫情突发情况和事件。

  (2)负责指导受灾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要求,监督检查受灾学校的食堂饮水、食品卫生等工作。

  (3)负责安全教育和灾害防范知识教育,检查灾后学校正常开学情况,提出救助措施。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处负责人

  成员:后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准备好汛期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出险时能及时提供物资支持。

  (2)具体办理救灾资金拨付事宜,落实各项项目管理措施。

  5.稳定安抚组

  组长:工会负责人

  副组长:各处室(二级学院)副主任、副处长

  成员:全体辅导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灾后学校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2)组织开展对受灾人员的慰问,协助灾后安置等事项。

  6.宣传工作组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救灾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受灾情况和抢险救灾工作。

  (2)搜集整理救灾的影像图片、先进事迹、典型材料,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集中报道一线救灾工作,编辑救灾工作简报。

  (三)防汛和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制订本部门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2.建立健全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各岗位、落实到人。

  3.和当地政府及上级国土、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联系,掌握本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并通过教师会、家长会、家校联系群、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师生、家长,如遇地质灾害发生,要及时科学避险。同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岗位认真落实洪涝灾害的防御措施。

  4.宣传洪涝灾害防御知识,开展应急演练。

  5.坚持24小时值班,开通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6.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后,学院院长和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应急处置,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所在县(镇)党委、政府汇报学校有关洪涝灾害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救,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各部门要及早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必要的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水利部门的汛情通告。

  2.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防汛和防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教职工例会、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和防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提高教职工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能力和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3.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汛前检查。部门负责人带队,对学校建筑物、围墙、排水系统、校内施工场地、校园周边山体、危桥险路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图书、电教、仪器设备、贵重物品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电脑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危化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等工作。

  (二)救灾应急工作

  1.一旦发生险情,各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及时向学校、教育局、所在镇党委政府报告。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2.按照预案迅速转移受灾学生,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监测监控工作,妥善安排灾后教育教学工作。

  三、工作纪律

  (一)防汛和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部门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指挥命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推诿。

  (二)灾害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抢险应急工作有序进行。如遇工作有交叉,学校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各部门必须结合部门实际,科学制定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恶劣天气,要安排教师做好校园周边险情监控。

  四、责任追究

  为保障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得顺利进行,对因指挥不当、贻误救灾和拒不执行防汛和防地质灾害调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和防地质灾害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1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总指挥:(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别负责幼儿从各个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滑坡的地方逐点检查,特别要严禁车辆停放在幼儿园门前。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幼儿园整体滑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幼儿园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幼儿园门前台阶架空层下保健室、图书室、科学发现室的设备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时注意事项: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灾情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勇于献身的精神。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2篇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动员组、动态信息组、灾害调查组、秩序维护组、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疏散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物资筹备组、搬迁安置组、灾后重建组、运输组、资金筹备组等12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兼)

  成员:x

  2、宣传动员组、通讯组

  组长:(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农村放映员)

  3、动态信息组

  组长:

  成员:

  4、灾害调查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的人员)

  5、秩序维护组

  组长:(政法委书记)

  成员:(派出所人员)

  (司法所人员)

  6、抢险救助组、人员物资疏散组

  组长:(武装部长)

  成员: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职工)

  (计生服务站职工)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组长:(政府副乡长)

  成员:(财政所)

  (企业站)(计生办)

  (民政办)

  (民兵应急分队)

  9、运输组

  组长:(交管站)

  成员:

  10、资金筹备组

  组长:(财政所所长)

  成员:(财政所人员)

  (民政办人员)

  三、职责分工

  1、总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发布实行紧急应急措施命令,部署各项救灾应急准备,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物、财准备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1)当灾情发生时,协助领导组织调度抢险救灾急需的人、财、物,同时搞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工作,促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及时传达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3)对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4)对以上技术性工作需要专业部门的指导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及时与专业部门联系。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3篇

  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庞大要挟。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以及破坏性地震产生后,高效、有序地展开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产生或可能产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觉、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产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控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产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停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和谐,形成协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复原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产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刻依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部教职员工要坚固建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显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大胆坚强,吃苦刻苦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主旨展开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担负办公室主任,担负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地震产生的具体情形,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质,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展开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辨认地震流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实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行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指示、通知等;肯定重点救灾地点、范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行抢救行动;组织和谐各类物质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保护社会稳固。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产生或可能产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设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证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诲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产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以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以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诲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部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展开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证,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张罗、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质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产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气力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缺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复原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增进社会安全稳固。

  四、应急行动的实行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行专题展览,知识比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展开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刻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的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全部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以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形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形。

  (二)震后应急行动

  1.不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畴或邻近地区产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刻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避免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展开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邻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避免各类犯法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复原正常教学秩序,全力保护社会安全稳固。

  4.迅速了解和掌控本地区的受灾情形,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证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证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情势转达各种命令、指导,并根据相干领导指导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干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证。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肯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保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以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修理。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证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暂时避难场所进行计划。

  六、嘉奖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产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实行情形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4篇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5篇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八)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十一)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一)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七、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6篇

  为确保我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市、区政府有关工作指示,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无锡市亭隆实验小学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李淑英同志任组长,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学校总务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和指挥室,王章同志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震减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减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震减灾工作,把地震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震减灾的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震减灾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的顺利进行。

  4、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顺畅,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转移并送至安全地点。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地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市、区指挥部将通过市、区各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区教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文件、电话、教育局域网、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7篇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政府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还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人民政府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二)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8篇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三、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动员组、动态信息组、灾害调查组、秩序维护组、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疏散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物资筹备组、搬迁安置组、灾后重建组、运输组、资金筹备组等12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兼)

  成员:x

  2、宣传动员组、通讯组

  组长:(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农村放映员)

  3、动态信息组

  组长:

  成员:

  4、灾害调查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的人员)

  5、秩序维护组

  组长:(政法委书记)

  成员:(派出所人员)

  (司法所人员)

  6、抢险救助组、人员物资疏散组

  组长:(武装部长)

  成员: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职工)

  (计生服务站职工)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组长:(政府副乡长)

  成员:(财政所)

  (企业站)(计生办)

  (民政办)

  (民兵应急分队)

  9、运输组

  组长:(交管站)

  成员:

  10、资金筹备组

  组长:(财政所所长)

  成员:(财政所人员)

  (民政办人员)

  四、职责分工

  1、总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发布实行紧急应急措施命令,部署各项救灾应急准备,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物、财准备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1)当灾情发生时,协助领导组织调度抢险救灾急需的人、财、物,同时搞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工作,促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及时传达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3)对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4)对以上技术性工作需要专业部门的指导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及时与专业部门联系。

  3、宣传动员组:

  (1)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

  (2)大力宣传防治救灾过程中的先进和事迹。

  4、动态信息组:

  (1)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快速准确的报告灾情,为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2)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抗灾资金、物资安排落实。

  5、灾害调查组:

  (1)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查明受灾范围、灾体的规模、灾害类型、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估计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确定其等级,预测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按速报制度的原则、内容及时上报。

  (2)待救灾结束后,拟定工程治理方案或搬迁计划。

  6、抢险救助组:接到命令后,迅速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1)抢救受灾害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和人民重要财物、文物。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疏散灾区和危险区的人员及财产,要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3)对灾害体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1)负责迅速组织医护、防疫人员组成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1)规划落实灾民转移安置点。

  (2)指挥帮助灾民搭建救灾篷。

  (3)保证灾民转移安全有序。

  (4)为灾民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

  (5)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的住房。

  (6)帮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9、秩序维护组:灾害发生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交通运输组:

  (1)负责转移安置灾民的车辆准备,组织救灾物资的运输。

  (2)负责灾中被毁道路、桥梁的交通管制及其灾后中断的道路、桥梁的修复。

  11、通讯组:负责通讯设施完好,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12、资金筹备组:负责筹备资金、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险情或灾情发生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安置点。

  (一)预警信号

  打铜锣。

  (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见附表)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19篇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xx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

  电话

  值班人姓名

  电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见附表一、二]。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0篇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责任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判断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1篇

  一、工作原则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四)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有关部门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500万之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县、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县、乡(镇)人民政府。

  速报制度:发生特大、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接到报告10分钟内以电话等方式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必要时可越级速报陇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4小时向国土资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于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同时速报县国土资源局。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4小时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三)发现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或者村委会要在1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国土资源局邀请专家进行鉴定。

  三、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武装部部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利、气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建设、公安、武警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农牧、广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教育、旅游、经贸、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并进行检查;

  3、配合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4、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1、执行上级政府和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指令;

  2、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3、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4、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四、地质灾害处置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抢险并作出应急处理,并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转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的职责:

  1、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①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对策和措施;

  ②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③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2、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与省人民政府和各乡(镇)抢险救灾指挥所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抢险救灾信息;

  ②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③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并向社会发布经审核批准的抢险救灾简报;

  ④组织、协调各专业组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⑤负责处理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由县武装部、民政、发改委、经贸、财政、教育、公安、武警县中队、武警县消防大队、农牧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②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

  ③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工作;

  ④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善后事宜。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气象、环保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对已发生地质灾害的规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及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②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前兆特征,判断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等级和影响范围,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③为地质灾害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④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5、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由县交通、公路管理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水利、农业、建设、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尽快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②尽快抢修恢复遭受损失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灾民疏散道路畅通;

  ③尽快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6、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医疗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②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③负责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组织调配。

  7、治安保卫组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部门和武警县中队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②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8、后勤保障组职责

  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民政、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灾区村委会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服务等;

  ②24小时值班,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物资需要。

  9、宣传报道组职责

  宣传报道组由县宣传、广电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发布灾情和相关信息;

  ②负责灾情、抢险救灾录像、摄影等工作;

  ③通过新闻媒体刊发救灾报道,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救灾援助。

  五、应急保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气象、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本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各村委会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措施,落实到灾害危险区,责任落实到人。对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要先定人员和财产的避让地点和疏散路线,并设立醒目的标志。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信号,组织群众按预定地点和路线撤离。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全面、细致地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

  (四)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对所管辖的建设项目、公路干线、旅游区(点)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并对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关部门要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和资金、物资的准备工作。

  六、宣传报道

  (一)地质灾害的宣传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小型地质灾害不作宣传报道,中型地质灾害做适当报道;大型地质灾害宣传报道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

  (二)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新闻纪律,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灾后恢复与重建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治理;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比较差、已无治理必要的,要统一规划,实施异地搬迁重建。

  (四)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治理任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救灾纪律

  (一)凡进入灾区的救灾人员、装备、物资、车辆必须到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到,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救灾现场。

  (二)灾情、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三)进入灾区的各专业组、各单位,在救灾工作结束时,应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或工作总结。

  (四)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2篇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

  在x市x县黄河岸边小禾村黄土滑坡行将产生的紧急情形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缺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小禾村黄土滑坡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滑坡有可能产生速滑趋势的紧急情形下,及时启动《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干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滑坡危险区内的36户174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应急预案演练背景

  小禾村黄土滑坡位于黄河边滑坡处于黄土前缘大陡坡,出露地层为全新统上更新世Q2—3黄土,上部Q2黄土层厚2—3米,下部Q3可见4层古土壤,土体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坡体为单层结构土体斜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3篇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

  在x市xx县黄河岸边小禾村黄土滑坡即将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小禾村黄土滑坡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滑坡有可能产生速滑趋势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滑坡危险区内的36户174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应急预案演练背景

  小禾村黄土滑坡位于黄河边滑坡处于黄土前缘大陡坡,出露地层为全新统上更新世Q2—3黄土,上部Q2黄土层厚2—3米,下部Q3可见4层古土壤,土体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坡体为单层结构土体斜坡,斜坡上部位塬面,下部为黄河阶地。

  五、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

  1、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局、xx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邀请观摩的有关部门领导:

  (1)省国土资源厅及有关处室的领导。

  (2)省民政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领导。

  (3)陕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有关人员。

  (4)全省10个市国土资源局的主管局长、科长和地环站站长。

  (5)x市气象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局、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的领导及市辖13个县(市)区政府及国土部门领导。

  六、演练时间

  1、预演练时间:20xx年4月20日上午9:00

  2、正式演练时间由省国土资源厅确定(20xx年4月下旬)。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4篇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八)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十一)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一)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七、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见附件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应急预案和各乡镇的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配套预案,一并实施。

  附件:重要隐患点灾情影响分析、预警信号及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表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5篇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

  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十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全国的地质灾害调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依据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二)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

  第十三条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第三章地质灾害预防

  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十六条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第十九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二十三条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

  第二十四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四章地质灾害应急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第二十七条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三十条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第三十二条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第五章地质灾害治理

  第三十四条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

  第三十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确定,应当与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规模以及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相适应。

  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四)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三十七条禁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禁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十九条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

  (二)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未按照规定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

  (三)批准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或者擅自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的;

  (五)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

  (六)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或者使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

  (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治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或者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评估费、勘查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处工程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

  (二)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四)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地质资料,应当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汇交。

  第四十八条地震灾害的防御和减轻依照防震减灾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防洪法律、行政法规对洪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7篇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实用范围

  1、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实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区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床裂缝、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分工

  1、为做好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彭明怀;

  副指挥长:漆顺刚、晏光沮、许云龙、李常木、周祥元、贾伟;成员:瞿光金、龚森隆、谢自游、陈明、娄伦宽、黄怀安、郑永春、关广文、张维刚、王洪德、孙伏亚、刘国平、谢凇、余昌鑫、刘援振、秦兴华、李

  彬、刘照龙、张建强、顾惠平、刘天海、庄益民。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王洪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7007

  5、8170076)。根据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需要,成立10个专业组:

  ⑴、宣传动员组

  组长:刘照龙

  成员:宣教科有关人员⑵、抢险救灾技术组组长:漆顺刚副组长:瞿光金

  成员: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有关技术人员⑶、抢险救助组组长:许云龙

  副组长:陈明、孙伏亚

  成员:救护队有关人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⑷、医疗救护组组长:陈善钊

  成员: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有关人员⑸、物资筹备组组长:秦兴华

  成员:器材科有关人员⑹、维稳组组长:贾伟副组长:刘天海

  成员:保卫科有关人员⑺、通讯保障组组长:庄益民

  成员:机电一区电话维护有关人员⑻、资金筹备组组长:张建强

  成员:财务科有关人员

  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具体险情的地质灾害特征、性质,预测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并按速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⑶、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⑸、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⑹、维稳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⑺、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⑻、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

  ⑼、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害区域正常供电。

  ⑽、安置和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⑾、重建组:负责受灾区域内受损工业设施、职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证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⑿、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负责对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向上级安全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联系,并参与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⒀、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期间的交通、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

  三、地质灾害等级划分、速报和预警信号

  1、地质灾害等级划分⑴、特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⑵、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⑶、中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上50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⑷、小型a)下的;

  b)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地质灾害速报

  ⑴、速报原则: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区(科、车间)为基础、连续完整。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⑵、速报规定:

  a) i.发生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半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1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2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2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3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b) i.隐患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3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5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5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8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3、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⑴、预警信号:

  a)特大、大型地质灾害及特大、大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音响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三分钟)。共鸣三个周期,每个周期间停三分钟。

  b)中、小型地质灾害及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矿山救护警报器:呜!呜!呜!……短声连续密鸣。

  ⑵、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a)各采区风井发生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时,人各采区风井进场公路→金河公司厂区公路→小河边至锅厂员财产转移路线为:乡村公路→水纳公路→109至老鹰山矿矿区公路→老鹰山煤矿。

  b)大井工业广场发生地表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时,人员财产吊水崖小河发生河床裂缝、河水下泄地质灾害时,按《老鹰转移路线为:工业广场→大食堂→办公楼。山煤矿防、避东二采水灾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

  四、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1、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接报后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应于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矿调度室指挥抢险救灾,各专业组应于预案启动后半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抢险救灾技术组对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要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指挥部统一指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2、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时,矿立即组织抢险救灾技术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隐患级别。现场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由指挥部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应急准备

  1、应急队伍准备:主要由老鹰山矿区救护队队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人员组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请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支援救灾。

  2、救援物资由物资供应公司老鹰山供应站、器材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组织筹集,器材科负责抢险期间的物资运送。

  六、应急行动

  1、转移受威胁人员: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出现紧急状态时,矿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确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受灾区域人民及时转移。

  2、实施救援:发生中型以上灾害时,抢险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抢救被埋人员,排除险情,并搜寻失踪人员,努力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3、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启动后,速请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组织医疗队伍,迅速赶赴灾害现场抢救、医治伤员。

  4、治安:保卫科负责做好灾害现场和相关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警力不足时,可报请老鹰山警署协警。

  5、后勤保障:后勤部、党政办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并解决好转移灾民的基本生活。

  6、通讯、供电保障:机电一区负责组织修复通讯和供电设施及电力调度,保证灾害区域供电正常和通讯畅通。

  七、事后处理

  1、已动用的灾害应急物资,器材科应及时补足。

  2、救灾完毕立即制定恢复生产,保障职工生活的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预防措施。

  4、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8篇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此防备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固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产生,根据相干地质情形,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岚镇防备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备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依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实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备地质灾害的重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备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缺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备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备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备地质灾害工作要讲求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奉献的,要给予表彰嘉奖。

  二、全镇防备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备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产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备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备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备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备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备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突击下可能显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突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态,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显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备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觉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备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控本村基本情形,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形,做好本村防备地质灾害物质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觉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备地质灾害队伍,显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控地质灾害点情形,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备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

  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

  ②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积极组织气力,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

  ③随时向镇防备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形;

  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备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备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备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控情形,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备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形。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系方法

  报警联系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备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负,联系方法采取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凝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备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控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靠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刻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备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质。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产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显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产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产生地质险情,立刻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行,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保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第一照管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保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复原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畴内破坏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设施,为尽快复原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展开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众所周知,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备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29篇

  1 总则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者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市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长: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军分区司令部、武警支队等部门负责同志。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安康军分区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军分区司令部、武警支队和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有关部门联络员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要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当地县区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立即如实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造成河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造成铁路干线、公路主线、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 险情应急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应当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省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市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抢险防灾各项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县级人民政府应解除险情应急状态,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移交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5.2灾情应急

  5.2.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紧急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组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

  5.2.2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5.2.3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灾害发生后迅速派出工作组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5.2.4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1)县级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迅速派出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人民政府可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并在事后上报应急调查报告。

  5.2.5应急响应结束

  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情应急期,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

  6 部门职责

  6.1 紧急抢险救灾

  由安康军分区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队、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安监局、安康供电局、旅游局、教育局、市扶贫办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2 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治理

  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地震办、气象局、环保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3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市卫生局、农业局、经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4 治安、交通和通讯

  市公安局、交通局、西安铁路局安康办事处、安康民航站、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5 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商务局、粮食局、盐务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6 信息报送和处理

  市广播电视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7 应急资金保障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并与当地同级武警部队建立抢险救灾的协调机制。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越野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7.2 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7.3 应急技术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7.4 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7.5 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8 预案管理与更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备案。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预案,报市政府批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9 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0 附则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30篇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实用范围

  1、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实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区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床裂缝、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分工

  1、为做好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彭明怀;

  副指挥长:漆顺刚、晏光沮、许云龙、李常木、周祥元、贾伟;成员:瞿光金、龚森隆、谢自游、陈明、娄伦宽、黄怀安、郑永春、关广文、张维刚、王洪德、孙伏亚、刘国平、谢凇、余昌鑫、刘援振、秦兴华、李彬、刘照龙、张建强、顾惠平、刘天海、庄益民。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王洪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⑴、宣传动员组

  组长:刘照龙

  成员:宣教科有关人员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组长:漆顺刚副组长:瞿光金

  成员: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有关技术人员

  ⑶、抢险救助组组长:许云龙

  副组长:陈明、孙伏亚

  成员:救护队有关人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

  ⑷、医疗救护组组长:陈善钊

  成员: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有关人员

  ⑸、物资筹备组组长:秦兴华

  成员:器材科有关人员

  ⑹、维稳组组长:贾伟副组长:刘天海

  成员:保卫科有关人员

  ⑺、通讯保障组组长:庄益民

  成员:机电一区电话维护有关人员

  ⑻、资金筹备组组长:张建强

  ⑴、成员:财务科有关人员

  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具体险情的地质灾害特征、性质,预测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并按速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⑶、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⑸、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⑹、维稳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⑺、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⑻、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

  ⑼、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害区域正常供电。

  ⑽、安置和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⑾、重建组:负责受灾区域内受损工业设施、职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证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⑿、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负责对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向上级安全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联系,并参与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⒀、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期间的交通、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

  三、地质灾害等级划分、速报和预警信号

  1、地质灾害等级划分

  ⑴、特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⑵、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⑶、中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上50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⑷、小型a)下的;

  b)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地质灾害速报

  ⑴、速报原则: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区(科、车间)为基础、连续完整。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⑵、速报规定:

  i.发生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半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1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2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2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3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b) i.隐患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3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5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5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8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3、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⑴、预警信号:

  a)特大、大型地质灾害及特大、大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音响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三分钟)。共鸣三个周期,每个周期间停三分钟。

  b)中、小型地质灾害及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矿山救护警报器:呜!呜!呜!……短声连续密鸣。

  ⑵、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a)各采区风井发生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时,人各采区风井进场公路→金河公司厂区公路→小河边至锅厂员财产转移路线为:乡村公路→水纳公路→109至老鹰山矿矿区公路→老鹰山煤矿。

  b)大井工业广场发生地表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时,人员财产吊水崖小河发生河床裂缝、河水下泄地质灾害时,按《老鹰转移路线为:工业广场→大食堂→办公楼。山煤矿防、避东二采水灾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

  四、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1、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接报后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应于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矿调度室指挥抢险救灾,各专业组应于预案启动后半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抢险救灾技术组对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要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指挥部统一指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2、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时,矿立即组织抢险救灾技术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隐患级别。现场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由指挥部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应急准备

  1、应急队伍准备:主要由老鹰山矿区救护队队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人员组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请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支援救灾。

  2、救援物资由物资供应公司老鹰山供应站、器材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组织筹集,器材科负责抢险期间的物资运送。

  六、应急行动

  1、转移受威胁人员: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出现紧急状态时,矿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确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受灾区域人民及时转移。

  2、实施救援:发生中型以上灾害时,抢险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抢救被埋人员,排除险情,并搜寻失踪人员,努力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3、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启动后,速请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组织医疗队伍,迅速赶赴灾害现场抢救、医治伤员。

  4、治安:保卫科负责做好灾害现场和相关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警力不足时,可报请老鹰山警署协警。

  5、后勤保障:后勤部、党政办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并解决好转移灾民的基本生活。

  6、通讯、供电保障:机电一区负责组织修复通讯和供电设施及电力调度,保证灾害区域供电正常和通讯畅通。

  七、事后处理

  1、已动用的灾害应急物资,器材科应及时补足。

  2、救灾完毕立即制定恢复生产,保障职工生活的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预防措施。

  4、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31篇

  为了加强我乡20xx年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连群连片的乡村防御系统,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检测和治理工作,把重点活动区、重要隐患区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个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安定和谐的新农村。

  二、防治措施

  我乡处在林区,因为植被损坏严重,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去年的“5.19” 冰雹事件和“5.25”暴雨事件都与植被破坏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林区的保护和植树造林显得尤为重要。我乡地处山区,山高沟深,自然条件恶劣,村民居住区域分散,加上交通建设滞后,遇上大灾就会增加救援难度。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我乡及时的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并组织村民学习预防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为灾后自救积累了许多有效的方法和经验。我乡根据应急的需要,在相关地质灾害频繁区都安装了预警系统,并在各村组建了党员先锋队和原有的巡防联队组成联防机制,形成了“一户受灾,全村响应,一村受灾,全乡响应”的救援体系。

  针对去年的灾害形势,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及时得到救援、汇总、上报。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全乡7个村进行了巡查检查督查,并负责人员的调动和物资的支配。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坚持三条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二是坚持“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原则;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

  (二)落实四项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我乡的汛期时间较长(每年5月1日至9月31日),地质灾害频发。乡直部门和各村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值班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与乡政府的联系,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

  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险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巡防联队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和采取转移避让群众等应急措施。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尽快向乡政府报告并组织避险;灾情一旦发生,乡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领导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人民政府,权剑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严秉国负责具体办公。

  (四)各行政村一把手是本村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行政村干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汛期地质防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乡工作的关键,为了深刻汲取“5.25”阴山沟洪灾事故的教训,落实汛期防灾、减灾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减少损失。一是做好工作部署,重点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损失。二是突出群测群防,对隐患点实施简易监测,发挥群测群防的突出作用。三是保持信息畅通。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完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保证险情和灾情信息在第一时间送达。

  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早安排、早布署、早行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并通报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32篇

  省国土资源厅:

  芜湖市地处安徽省东南部,属丘陵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特殊的地貌和多年矿产开采,使我市部分地区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针对这一情况,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我市编制了全市范围内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复杂,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目前,我市已调查发现的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有的隐患点较为严重。而且我市每年汛期降水集中,单位时段降水强度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较以往有所增高。为此,我市各级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多年来一直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群防群测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我市共编制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件,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件,各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8件,确保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要做法

  1、建立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我市于XX年发布了《芜湖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所辖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结合本县情况,编制县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市8个重点地质灾害点都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印发施行。基本形成市、县、镇(办事处)三级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2、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设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三县四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相应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局应急办与各县(区)局(分局)应急办联系逐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衔接更加协调,初步形成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建立各县区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点监测、预防和预警体系,明确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和负责人,建立群防群测网络,负责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地收集整理与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数据和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监测结果。

  市国土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地质灾害检查和巡查工作,监督“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的发放,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害等级。

  4、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地质灾害等级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各部门从核实险情、应急调查、抢险救灾、医疗救助和治安、通讯以及应急信息速报等各方面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三、存在问题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的要求,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完备,已发布的各类应急预案需修正完善;二是监测预警能力和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专业应急监测网络,预警体系,信息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困难,专业应急队伍数量不足,应急处置技能尚待提高;三是应急演练未做到经常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级和各地质灾害点预案,形成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2、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市、县(区)、镇(街道)三级互联互通,形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统一指挥的协调体系。

  3、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知识教育,对各个隐患点的监测人和负责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增加公众的地质灾害的防治意识和自救能力。

  4、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援演习,根据我市各隐患点的应急预案,适时地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33篇

  为了保证汛期灾情产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稳固。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主任任组长,汪副主任、郭副主任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展开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和谐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判、卫生检验、后勤保证等相干专业队伍,展开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判,并负责指挥、调度、和谐、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和谐、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行现场救治指挥,展开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副组长,张、宁、刘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干专业队伍,展开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展开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形全力展开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行医疗卫生救援的进程中,既要积极展开救治,又要重视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展开工作,依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色彩,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段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形答应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医治,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视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医治连续进行。

  (4)在转运进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公道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干工作人员,展开卫生学调查和评判、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避免灾害后沾染病或疾病的产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展开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刻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形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当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逐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形、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形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证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枕戈待旦”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定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展开。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奉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嘉奖。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产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当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34篇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关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35篇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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