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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预案范文

2024-06-09 19:48:01策划方案打开翻译

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预案范文 第1篇

  一、公司应为本大厦管理处的各种交通工具和相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应以自检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二、公司应在消防、电源线路设置、电器设备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危险物品管理、建筑施工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运行。

  三、公司应在重点要害部位、设施和设备上,设置便于识别的安全警示标志。尤其注意要在大厦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放置应急疏散图、业主/用户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在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等设施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在大厦设置能覆盖大厦所有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特殊区域的应急对话设备等。

  四、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明确应急检查清单的内容,应急联系的相关部门与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以及所需要配备的各种应急物资等。

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预案范文 第2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成品油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等原因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保障我县疫情期间正常的成品油、盐业供给秩序,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员单位

  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工商局、县发改局、县质监局、县信访局、电力公司、县民贸公司、县粮油公司、中石油分公司、金鑫加油站、雪域加油站、林业加油站、卓帆加油站等为成员单位的盐业、成品油供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以加强对我县盐业、成品油市场监控、应急工作的领导,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和实施。

  (二)职责分工

  县经信局:负责成品油及盐业市场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向县政府报送进入或解除紧急状态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的启动和预警解除的建议,分析市场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并具体负责油品资源及盐业的配置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紧急状态下加油站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县公安交管大队:负责维护紧急状态下加油站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的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在紧急状态下对各加油站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发生。

  县安监局:负责在紧急状态下对各加油站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工商局:负责紧急状态下成品油市场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监督,查处打击成品油、生活必需品走私、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持成品油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

  县发改局:负责紧急状态下成品油市场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的价格监督与管理,及时查处违反价格政策的不法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成品油和生活必需品质量和售卖品器械计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和缺斤短两的违法行为。

  县信访局:负责因成品油及生活必需品市场市场波动而引起的群众上访,及时反馈并妥善处理信访事件。

  电力公司: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确保电力供应。

  民贸公司、粮油公司:负责积极组织落实货源,动用商品库存,保障县场供应,组织有关企业从周边未发生县场异常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中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和宣传解释工作,维持下属加油站的供油秩序,管理加油站严格遵守经营纪律,确保油库安全。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负责人、联络员的名单、联系电话,报县盐业、成品油供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信局)备案。

  (三)成立县经信局县盐业、成品油供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场保供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县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员:副局长

  市场保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内贸科,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成员:。

  联系电话:

  二、县场应急保供领导小组职责

  市场保供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负责对我县突发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成品油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及异常波动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决策。

  (1)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确定各工作人员及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

  (3)判断事件的形势和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监督落实情况;

  (4)负责生活必需品县场供应工作,具体做好肉类、食糖、蔬菜等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县场调控工作及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库存、安全、价格等方面的监测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调入、储备和县场供应;负责与上级商务部门的联系和政策争取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县场异常波动的监测等。

  (一)启动预警程序

  预警信号一旦发出,各加油站(点)及生活必需品销售商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场保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场保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并提请启动应急预案。县政府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预警警报。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及终止

  1.盐业、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的启动、终止由县政府授权市场保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2.宣布启动应急预案,预警警报后,各成员单位必须按本预案所列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市场运行已脱离预警状态时,市场保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报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预案范文 第3篇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物资供应情况,北京协和医院特制定疫情期间医学装备管理方案。

  一、联防联控,全院统筹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专门成立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总指挥,主管院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对接医务处、护理部、器材处等部门,负责各种亟需物资的需求与储备的动态分析研判,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物资,全力保障医院本部及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工作。器材处配合小组,统筹全院医疗物资的采购、配送、调配,制定防护物资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准管理。协同医务处、院感办、护理部、门诊部、西院事务管理处、保健医疗部等多部门加强对物资使用监管,确保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每日向医院联防联控例会通报防护物资库存情况,对于库存量紧张的物资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专项小组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医院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随时调整物资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调整,形成设备物资储备管理目录

  疫情防控初期,防护物资紧缺,其中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机等核心物资、设备匮乏最为明显。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数量可结合效期、供给能力、保障人数等因素,科学测算需求后确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等相关通知,结合北京协和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及国家援鄂抗疫医疗队的临床实际需求,分类梳理形成《防疫设备物资目录》(表1),为医院储备防护物资提供参考。

  三、多渠道采购,保障物资供给

  (一)应急采购工作流程

  1.应急物资的范围

  与疫情防控相关、市场供应不充足的物资,且该类物资为感控和临床治疗所必备。

  2.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疫情期间,为尽快满足临床需求,建立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申请科室提出需求,交由医务处评估审核的同时器材处评估全院用量,确定规格型号,启动紧急采购及送货流程。

  3.注意事项

  (1)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须保证资质合格且在效期内,医疗器械类产品须有注册证。

  (2)应急物资应严格验收,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效期、质量等是否与订单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晰。验收单审核通过后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器材处三方签字确认。

  (3)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

  (4)到货后应及时做好应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存档管理。

  4.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__〕23号)文件精神,对于非紧急的、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需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二)应急供应商目录

  1.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表2),如遇紧急情况,优先通过应急供应商采购物资。

  2.签署紧急供货协议,对品牌、型号、供货时间等重要信息事先约定。

  四、依法依规管理捐赠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疫情期间来自协和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是物资供应的重要来源之一,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加强捐赠物资管理,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切实发挥最大保障效能。小组负责捐赠物资管理的总体工作,成员包括协和基金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器材等多部门。

  (一)捐赠物资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捐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申请后,依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__〕77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估。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请捐赠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由捐赠人承诺其所捐赠物资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是否接收意见和初步分配意见。对于不予接收的捐赠,应及时向捐赠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捐赠防护物资的鉴定

  捐赠防护物资来源多样,品目繁多,为保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鉴定。

  会同医务处、院感办、临床实验室、护理部等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财务函〔20__〕161号文件中《医用防护物品国内标准及国外标准》,对防护物资进行鉴定。如符合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不符合医用标准、不能在临床使用,及时调拨至其他部门使用;如质量不合格,通知捐赠人,及时退回物资。

  (四)捐赠医疗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捐赠库房管理参照医院相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捐赠医疗物资由专人负责,建立接收和发放台账、分类储存,发放原则与全院分级控发使用原则保持一致;按照“一日一汇总、一日一上报”的原则,每天汇总当天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并上报备案;建立捐赠医疗物资管理档案,包括交接单、入库单、物资发放审批单及签收单。

  (五)捐赠医疗设备的管理

  经医院批准同意接收的医疗设备,及时办理安装、验收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捐赠医疗物资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参照《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合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资产核算、审计等工作,督促使用科室做好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

  五、基于指南分级控发使用防护物资

  按院感要求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护物资。在控发物资时建议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数、安全库存数、物资补货周期、物资补货量、防护品使用范围、科室值班人数、开放床位数等多种影响因素,实现物资的“精准发放”。

  (一)防护物资分级

  将全院防护物资分为I类和II类:

  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I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120xx年3月31日市物资保障组会议要求,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情况下,做好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在应急状态下,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主要任务:根据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保障需求,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二、应急调配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调配权限下放,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附件1)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第三轮开始前,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其他需求”栏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采取优先线上申请,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必要时提供保障。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设置8782个采样点,20865个采样台,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保障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二)产能情况

  略

  (三)物资库点情况

  物资储备网点清单见附件8

  四、紧急补充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__〕2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确定货源供应商,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附件3),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流程见附件5)。同时按照《市工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附件9),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跨区调配流程见附件4。在跨区调配中,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申请省级物资支援,必要时,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五、优先性原则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到指定物资储备点提取物资。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结合自身储备情况,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根据各级物资储备管理模式,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确保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物资及时分发到位,转运有序,在常态化下,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进行区分。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1点1台设置标准,打成基础包,在按照每增加1台设置标准打成增量包。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包一次性全部调配到对应采样点,基础包和增量包外包装要明显。(建议每包内附带一张人员物资分配清单,便于采样点人员按单分配)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10个(含),自行确定是否打包;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个(含)的,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个(含)的,打包率必须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见附件六)。按照“熟人熟路”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组织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确保人熟路熟、应急有序、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7),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七、其他要求

  1.人员落实。为防止人员重叠,保障不力。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本方案印发两周内,各区(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医疗救援组配合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核酸样本转运要求),由医疗救援组牵头,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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