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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结冰的应急预案范文

2024-05-24 10:06:01策划方案打开翻译

道路结冰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1篇

  为做好我区今冬明春城市除运雪工作,给全区人民营造一个交通顺畅和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根据《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市政府92号令),结合我区除运雪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除雪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城市冬季人居环境质量,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今冬明春除运雪工作要全民动员。按照科学和环保除雪的要求,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力求实效、不断完善除运雪工作机制,提高除运雪质量,达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通,限时路净,环保除雪”的工作目标,为城市交通顺畅和市民出行安全履职尽责。

  二、基本原则

  1、以雪为令,边下边除的原则;

  2、主要街路先除先运的原则;

  3、机械化除雪为主,人工除雪为辅的原则

  4、专业化除雪和社会化除运雪相结合的原则;

  5、限制使用融雪剂,特殊情况限量使用环保型融雪剂,坚持先除后融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根据《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应承担除运雪义务。今冬明春除运雪工作采取两级承担,分级负责的办法。

  按照区域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采取专业化除雪和社会化除运雪相结合、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除雪清扫清运公司,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除雪工作的市场化、产业化。

  (一)区级任务

  区政府负责文昌街,襄平大街,新运大街,德盛街,新城路,新运大桥,鹅房路(新运大桥西引路280米),中华大街,同德街,铁凤路,同心街,天福路,翰林路,辽东路,太子河大道,人民公园周边路段,衍水大街,衍水大桥,望水大街,新区政府大院,区交通局养路段负责道路的除运雪任务。

  运雪任务由区住建局和区交通局承担,采取机械化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镇街级任务

  罗大台镇政府、小屯镇政府、东京陵街道办事处、庆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区级承担任务以外的辖区内全境的其他街巷路、住宅小区、物业小区、“门前三包”区域的除运雪工作。各镇街之间交叉街路除运雪责任按各行政划分范围划分。

  各镇街对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区企业、“门前三包”单位、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及学校在册教职员工数,以人均20平方米以上4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划分除运雪面积。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的除雪工作,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除雪工作,由各镇街负责;集贸市场的除雪工作,由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各责任单位职责

  按照《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除运雪任务的划分,各责任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

  区城建局负责全区除运雪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专业化、社会化除运雪任务的安排;负责全区除运雪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启动除运雪预案;负责全区除运雪情况的通报等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制定本部门除运雪工作方案,负责安康路南段(天瑞水泥路口—南场车站)除运雪工作。及时向区除运雪指挥部报告每场雪的清理情况。

  广民物业公司负责文昌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襄平大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新运大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德盛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新城路(辽东路—中华大街),新运大桥(太子河大道—原东关加油站交叉口),鹅房路(新运大桥西引路280米),中华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同德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铁凤路(同心街—东平街),同心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天福路(文昌街—望水大街),翰林路(辽东路—望水大街),辽东路(南起106省道三角地—中华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望水大街),人民公园周边路段。

  嘉禾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衍水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衍水大桥(太子河大道—文圣路),望水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辽东路(中华大街—沈营线罗大台界),辽州路,新区政府大院。

  城管文圣分局负责制定本部门除运雪工作方案,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除运雪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除运雪依法处罚等工作,规划方案《除雪管理方案》。

  各镇、街负责制定本辖区除运雪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除运雪工作;负责与辖区内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及个体业户签订《除雪责任状》,及时向区除运雪指挥部报告每场雪的清理情况;负责所辖区内三级以下街巷路及“门前三包”、居民小区、物业小区、市场摊位的除雪工作;负责辖区内除运雪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除运雪专项资金准备工作,在冬季降雪前将除运雪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区监察局、区机关工委、区政府督察室负责对全区除运雪责任单位的监督、考核工作。

  区新闻中心负责对除运雪工作进行宣传、监督、通报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区属各部门按照区除运雪指挥部分配的任务做好除运雪工作。

  区交警大队和交通局负责在冬季除运雪期间,及时提供和发布交通信息,做好除运雪车辆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街路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遇有灾害性降雪及时组织社会车辆参与除运雪和积雪清运工作。

  五、完成时限与标准

  (一)除运雪时限

  各除运雪责任单位,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通,限时路净。白天雪停后,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除雪;夜间雪停后,次日早8时前组织人员进行除雪。

  1、所有街路小雪要在雪后24小时;中雪在48小时;大雪在72小时内达到除雪标准。

  2、新城路、衍水大街、襄平大街、太子河路、新政府楼院内、新运大桥、衍水大桥、工人路、庆阳街、辽东路、中华大街、东京陵转盘、地号转盘先除先运。

  3、城区“门前三包”区域居民小区甬路除雪必须在雪停后24小时内达到除雪标准。

  4、特大暴雪,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个体工商业户及所有市民,停工停业停课,全力投入抗灾除雪工作,确保重点道路、桥涵、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部位道路畅通,保证人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在此基础上,对其余街路及重要部位的积雪全力进行清除清运工作。

  5、积雪时边除边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积雪堆放或抛撒到机动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上。

  (二)除运雪标准

  1、所有除雪路段、区域除雪要达到路面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

  2、三级以上道路除雪要露出道路标线、路边石;慢车道、人行道要同步清理,达到露路面、见道线、无残片。

  3、居民住宅小区内道路清除的积雪要整齐美观堆放在不阻碍机动车辆通行及居民出行的部位。

  六、融雪剂使用要求

  为加强对融雪剂使用和管理,依据>采购具有准入许可的环保型融雪剂,杜绝使用非环保型融雪剂(氯化纳),特殊情况,特殊路段限量使用环保型融雪剂(氯化钙和氯化镁)。融雪剂的使用范围限制在一、二级街路的车行道(桥梁、桥涵除外),撤布时间和地点由市除运雪指挥部确定,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在绿地、树木周围及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地方。三级以下的街路、步行街区、休闲广场、单位及居民清雪作业,禁止使用融雪剂。

  七、监督与奖罚

  区政府将除运雪工作作为对各镇、街及各部门全年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区监察局、区政府督察室、区直机关工委对除雪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以巡检、互检、抽查等方式进行。根据检查结果,综合评定各责任部门除运雪完成情况,对好的予以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行政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行政责任。

  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除运雪考核检查组,负责辖区内除运雪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管文圣一分局、城管文圣二分局对拒不签订除运雪责任状、不承担除运雪任务、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单位及个人,依据《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及《辽阳市城市除雪工作预案》中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八、具体要求

  1、在冬季到来前,区除运雪指挥部与各除运雪责任部门签订《除运雪责任状》,明确除运雪责任和义务,签状率要达到100%,除运雪率要达到95%以上。

  2、切实把除运雪工作纳入到各责任单位重要工作中,建立以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健全除运雪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应急工作程序启动迅速,推进有序,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3、切实做好除运雪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各级除运雪管理部门要指派专人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发动,调动其参与除运雪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以雪为令、按时保质完成除运雪任务。区新闻中心要及时宣传报道除运雪工作动态和正反典型,对拒不承担除运雪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曝光批评,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

  4、切实做好除运雪的前期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除运雪机械设备的购置、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除运雪机械及时作业率在95%以上,达到接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除运雪现场的要求,各级除雪管理部门针对天气变化,落实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雪前准备工作,确保通迅畅通,迅速反应。

  5强化措施、注重安全。加强除运雪安全教育,完善安全作业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警示设备和标志,配足安全警戒员,公安交警部门在除雪期间要增加警力,加强巡视,疏导和交通管制,保证除运雪作业车辆正常作业和除运雪人员人身安全。

  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除运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文圣区除运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区长黄凯担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局长王科新、区城建局局长李春林、区监察局局长刘俊杰、区交通局局长贾古阳、区财政局局长宋孝义、城管文圣一分局局长杜怀东、城管文圣二分局局长刘曙光、区机关工委副书记薛云、区新闻中心主任高学申、区应急办主任温振安、罗大台镇镇长洪辉、小屯镇镇长宋万胜、庆阳街道办事处主任陈雪松、东京陵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成第、区交警大队大队长胡静泉、庆阳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学民、区城建局副局长兼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管延波、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连海涛、区政府督察室主任温冰、广民公司经理宋广民、嘉禾物业总经理李娜。

  区除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建局副局长、区公共事业管理处处长管延波兼任。

道路结冰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2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积雪清扫工作的精神,确保市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城市道路除雪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市生产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市区内主次干道畅通、整洁、安全为重点,坚持 “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思路。以机械除雪与人工清雪相结合,及时有效做好除雪工作,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交通顺畅、方便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积雪清扫清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积雪清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备足备齐清扫工具,保证人员到位,及时清除积雪。环卫园林管理局需科学筹划,周密组织确保第一时间完成全市主干道机械清雪任务。其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划分,逐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区路段机械清雪后,路沿石边、人行道门前的积雪按要求时限清理到绿化带内,路边不得堆积有碍观瞻的雪堆,确保群众及车辆出行安全。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市爱卫办、绩效办、文明办、城管大队: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清雪工作;市绩效办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的督导检查;文明办负责及时督促驻军、驻市各单位积雪清扫;房管局负责市区各住宅小区清雪工作;城管大队负责督查沿街门面房清雪工作。

  2、环卫园林管理局:负责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工商户清雪责任区域的划分;协助市绩效办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市区所有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及公园、游园、广场等清雪工作。

  3、公安局交警队:负责辖区内积雪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加强交通治安管理和安全工作;清雪期间,新老城区主干道实行交通管制(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公交车除外);(晚上下雪后第二天,交警部门于早晨9:30—中午13:00对市区内主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除雪工作正常进行。

  4、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提供降雪的有关气象信息。

  5、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居民清除背街小巷以及本辖区内无责任单位区的积雪。

  6、文广局:及时派出记者参与清雪催雪督查工作,做好舆论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除雪的浓厚氛围。

  7、工商局:南苑和虹桥工商所配合城管大队督促市区的个体工商户清除“三包区”积雪。

  四、除雪标准与时限

  1、清雪界限划分:严格按照划分的“三包区”责任区及第二、三责任区界线清雪;要将主干道上机械清雪后遗留在中央分割栏下,路沿石边的积雪清干净露出黑色路面和路沿石。

  2、清雪时限:以雪为令,雪停即清。节假日正常清雪。第一责任区清扫任务必须在停雪天亮后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二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8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三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2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

  3、清雪标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路沿石达到无积雪;人行道积雪可堆放在绿化带内,要堆放整齐、美观、拍压平整;雪堆高度不得超过80公分,宽度不超过路沿石;严禁将石块、砖块、树枝、垃圾等杂物混入雪堆;严禁使用尖锐铁器毁坏路面,规划方案《城市道路除雪方案》。

  4、由市爱卫办牵头,会同文明办、绩效办、工商局、环卫园林管理局、城管大队组成督查组,清雪两小时后对全市清雪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五、责任追究

  1、对未按时完成,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单位,由市爱卫办、文明办取消“文明单位”、“卫生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2、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以及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清扫不彻底的单位由市绩效办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按清雪面积进行处罚。

  3、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由城管大队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进行处罚。

  4、北京东路(八十四户乡政府—69230部队东院墙)、文林路、文景路、奎河路、文泽路、八十四户乡路段严禁倾倒积雪,由八十四户乡政府具体管理。如出现乱倒积雪现象,由八十四户乡政府自行清理。

道路结冰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3篇

  根据各级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畅通,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确保对道路水路春运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建立我区交通运输系统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道路、水路旅客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规模旅客积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春运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我局从即日起成立20__年道路水路春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郑 竹(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学锋(总工程师)

  陈忠耿(副局长)

  郑福增(系统党委书记)

  张端豪(二级主任科员)

  林程标(三级主任科员)

  陈敏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曹金秋(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郭 强(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 铖(办公室负责人)

  郑剑智(计划基建科负责人、交通质监站负责人)

  吴旭辉(运输管理科负责人)

  赵志勇(安全监督科科员)

  石建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负责人)

  许韵彬(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 珊(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建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林 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马梅祥(局公交办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联系人:赵志勇。联系电话:。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三、预测

  预测春运突发公共事件有以下七种情况:

  (一)大量旅客滞留

  发生大量旅客滞留在车站、渡口等地区。

  (二)恶意扰乱运输市场运价

  在少数人带头鼓动、策划下,集体对客运班车、出租车、渡船票价进行恶意抬价或压价

  (三)制造事端

  少数人员带头闹事,煽动人心,强行拦车,阻塞交通,打砸、烧车辆,采取过激行为,或因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妨碍党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蓄意制造事端;个别人甚至采取极端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集体上访

  不按国家《信访条件》的规定,有关人员在春运期间较大规模地到党和国家机关集体上访、静坐或围堵。

  (五)制造舆论压力

  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散布不利于春运期间安定稳定的信息,利用媒体炒作,形成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制造舆论压力。

  (六)发生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疑似病例或其他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四、应急报告

  道路水路春运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一旦发现春运突发公共事件,不论事件属哪一级的,应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应通报相关单位。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五、应急响应

  道路水路春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快速反应,紧急行动,靠前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及时疏运旅客,化解矛盾,平息事件,并做好善后工作。

  (一)一旦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宣传解释、便民服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等工作,并迅速采取以下措施实施紧急疏导和抢运。

  ⒈迅速组织正班车船进行加班;

  ⒉运力尚不足时按规定迅速调集客运企业备用车船和旅游客车参加疏运;

  ⒊运力仍不足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支援;

  ⒋可按规定抽调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

  ⒌在临时加班、包车牌不足的情况下,为确保紧急疏运,可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开具“春运紧急疏运证明”,直接参加本区的应急加班运输。

  (二)一旦出现客运罢工的情况,要与有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可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各项宣传解释、便民服务等工作,尽快使罢工客车(船)恢复生产,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迅速调集应急运力疏运旅客。

  (三)一旦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静坐或围堵等情况,要与有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疏解和劝导,防止事态扩大,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公安等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四)一旦发现疫情,请各单位按照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4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__年春运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__〕131号),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六、职责分解

  (一)局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了解和掌握春运期间“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好运输领域中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联系、督促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交办、地方海事处负责督促道路水路客运、公交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把“三关一监督”。同时,要组织各客运站、渡口、运输企业研究制定详细的春运交通疏运预案。

  (三)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地方海事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四)计建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要负责组建抢修应急分队,落实清障人员、机械设备,发现隐患立即组织力量抢修,保障公路畅通。

  (五)地方海事处负责督促渡口、水运企业落实春运工作责任制,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秩序。

  (六)各运输企业确保做好春运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七、处置机构及分工

  (一)成立事故指导组、事故调查组、现场施救组和后勤保障组。组长:郑竹;副组长:陈忠耿、张端豪、林程标、陈敏强。各组成员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中调剂,被调剂的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安排、指挥。

  (二)成立交通疏运处置指导组:组长:陈敏强;副组长:许韵彬、刘珊、马梅祥。成员:各公路水路客运企业、客运站负责人及执法大队有关人员。

  (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亲临现场,负责指挥,听取汇报,做出决策。对“突发性”客流及时调配车船,做到快速疏运;对发生事故的伤者全力施救,主持审核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后,签发上报。

  (四)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开展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八、应急车辆

  (一)工作车:

  由办公室根据需要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申请。

  (二)客车:

  客运应急车辆由闽运长乐分公司和长乐区航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各备用10辆及福建省闽瑞旅游汽车有限公司5辆,车辆技术状况和司乘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调集。

  (三)救援车辆

  吊车、拖车、救护车、消防车等救援设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单位调集到现场。

  九、纪律和要求

  (一)各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我局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为:。

  (二)当“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我局将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团结协作,互相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三)凡在处置安全事故不力,有失职、渎职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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