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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2024-05-24 10:50:01策划方案打开翻译

苏木乡镇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1篇

  第一条: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广泛增强全镇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险意识,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镇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是指镇政府为预防和快速扑救森林火灾,是根据县防火办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而做出的应对性为标准的。各村、屯、参场要确定和实施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明确标准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三条:森林防火期内,镇森防指。每天根据县防火办电台通报情况,向全镇和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通报森林火险预报及实况,发生二级以上森林火险时,要按照《县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及发布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向全镇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以便指挥森林防火工作。

  第四条: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行动划分。二级预警(低度危险、二级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中度危险、三级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高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极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4个等级状态和基本应对措施(具体规定附后)镇森防指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必须依据森林火险警信息及响应状态规定来安排部署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并实行领导负责制逐日调度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降低响应状态和实施标准。

  第五条:森林防火期内启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下列操作程序。

  (一)、镇森防指,根据县防火办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告于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

  (二)、镇森防指当日值班人员,应当按照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直接通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和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次日或近几日实施何种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并向主管镇长及站长报告。

  (三)、镇森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带班领导,应当每日定时根据森林火险警信息确定或次日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对照《方案》规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严格检查各村屯、参场的岗位的实施情况,遇有橙色或红色预警时镇森防指应当及时向县防火办主要负责人请示应对措施和相关的意见。

  第六条: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由高级别向低级别转换。应当以发生有效降水或风力明显降低天气现象为准,由镇长向县防火办报告并经同意后,才能适时转换低级别响应状态或彻底解除防范,在降低级别未被通报前,任何村、屯、参场和个人不得擅自转换响应状态。

  一、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级划分及含义

  根据县森防指发布的预警信号,各村屯要严格依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采取措施,组织好森林火灾防御工作,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三个等级,依此为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森林火险(中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高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极度危险)。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指三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指四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指五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扑火难度极大。

  二、林火险预警等级防范措施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各村屯、参场不得在林内及室外用火、吸烟及从事其它易产生明火活动。

  2、镇、村、参场森林防火人员全部进入防火岗位,并做好巡护检查。

  3、村、参场防火责任单位及兼职扑火队和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战备。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野外停止一切用火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量并延长巡护时间。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时应战状态。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在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延长巡护时间。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应时战状态。

  (四)、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基础上,村、屯参场及生产作业点一律停止用火;

  2、村、屯参场实行用火管制,切断一切火源,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参场要停止林内的一切生产作业活动,并向所有人员发出警告;

  4、镇、村、参场要及时动员紧急应对预案和措施,要处于高度应战状态。

  三、森林防火预警响应预案及实施要求

  (一)、本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列入森林防火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按照本年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执行。

  (二)、对于不按本预案有关规定执行的镇、村、屯、参场责任人及护林人员一经发现,镇森防指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对于执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定出现擅离职守或其它过失的,应当依法查处,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切实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火灾防御能力,动员全社会参与防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

  (四)、本预案由镇森防指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苏木乡镇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2篇

  为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党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挥长:张莉

  副指挥长:周权、邹云霞、周培莹、范旭、李成健、赵国光、程太艳

  成员:杨琴、孟复华、李学海、池军、周黎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周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全镇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县界、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亩的森林火灾;5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三)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四)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一)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三)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五)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六)镇林业站站主要负责人、村主任为所在单位和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村林业部门及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二)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苏木乡镇防火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全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四届纪委十次全会和县十一届纪委十二次全会暨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镇党委、政府决定,由县纪委牵头在全镇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组织领导

  成立洋市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雷纯军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全镇七站八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整治办”)设在镇纪检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黄稀任办公室主任。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各村和镇属各单位成立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机构。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村、基层站所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酬劳、摊牌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宣传(4月下旬前)

  1、动员部署。按照全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宣传报道。要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既抓正反典型的宣传,又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实时报道。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5月上旬至8月底)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问题导向、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县、镇、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各村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镇直各单位按照规则职责,开展本单位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资金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村、镇直各单位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村、镇直各单位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镇专项整治办。

  (三)督查问责(9月至10月)

  1、重点问责。镇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村,分期分批交办、督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镇专项整治办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支部进行严肃追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四)总结规范(11月至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全面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村、镇直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镇专项整治办。镇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别向县委和市专项整治办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各村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镇各支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各镇直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并落实“镇负总责、村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镇党委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下级党支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渐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村和单位的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镇纪委要创新履职方式,通过自办、提级督办、上下协同办案、分片联办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监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上报县纪委提级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

  (四)注重整治实效。全镇纪检机关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决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纪外容情”。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体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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